• 招标工程量误差过大如何处理

    某政府工程,幕墙装修招标结束签订合同后,施工方发现招标清单的工程量误差较大,约为30%,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出中标价由800万要求调整到1100万。请问此招标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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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你是甲方,你提供的资料无法判定此招标是否有效,判定招标是否有效的主要条件是:1.招标程序是否合法;2.招标工程中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及投标单位有无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如果没有此招标是有效的。 作为甲方处理这件事:1、中标价由800万要求调整到1100万不能答应;2、立即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就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做出答复;3、核对造价1100万是否超概算,若超概算,应暂停施工,将超过概算的工程造价报原概算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待概算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要修改设计了;若不超概算,中标价800万不调整,800万与1100万之间的差额按合同“工程价款调整”条款处理。4、若施工单位拒绝“不调整中标价的意见”可以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标。

    2011-07-26 03:50:52 

  • 招标应该有效,量差按中标单价乘以量差为增加造价计入总造价即可。

    2011-07-27 13:17:05 

  • 看看合同对工程量误差的约定,正常情况是招标人对工程量负责,也就是说投标人对单价负责,调整合同价是有效的

    2011-07-25 22:20:10 

  • 按合同中的工程量约定调整即可

    2011-07-25 22:31:22 

  • 你好。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对工程量的误差负责,投标人对投标单价负责。如果发现招标清单的工程量误差较大,应该对所增加的那部分工程量按投标清单报价计价后,调整合同总价。如果招标过程中未发现其他猫腻,此招标应该是有效的。

    2011-07-25 23:45:54 

  • 1、马上拟定一个补充协议,对漏算的工程量结算方式进行约定。口头说都是没用的,以防今后甲方变卦。 2、把漏算的工程量列一个详细的计算过程,提供给甲方,做到有依有据,让别人不认为你是再乱说乱讲。 3、最好是找到编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咨询单位,跟他们洽商,拿出你们的计算依据,用事实说他们漏计的30%。这样甲方也好认可。

    2011-07-25 22:42:15 

  • 只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合同总价包死、工程量自己复核,按2008新清单的规定,清单工程量由甲方负责。

    2011-07-26 07:47:46 

  • 招投标当然有效。但我觉得有几种情况。 1.签订的是综合单价包干的合同。既然是综合单价包干,量当然是竣工结算计算。如果是缺项,价格当然是根据合同相关条例处理,量由竣工结算计算。政府工程竣工结算前,还有几个重要比较重要的程序。首先(根据招标图纸),合同既然签订发现施工现场与合同签订即清单工程量差距较大,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进行清标(根据招标图纸)。这样就对工程量的差距及缺项的单价有初步的确定。清标的结果出来,应及时的到发改委备案。(当然超合同价、超控制价、超概算价,所走的程序都不一样,需注意)这样就对控制价进行了追加。如果必要还可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总价和缺项综合单价进行重新确定。 2.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干也有很多的形式,比如图纸内工程量总价包干、工程总价包干等。如签订图纸内工程量总价包干形式,图纸内工程量量差要调整,应较困难。缺项的处理同上。如签订的工程总价包干形式,即所有的费用都包干包死,即不允许增加。合同即已签订便不可能增加。 还应注意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要对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的项目综合单价需要调整;2.如果清标结束,施工过程中还应对相关缺项材料单价做好认价工作;3.注意材料的收集,因为政府工程,工程结束后即要面对审计单位。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原因很重要(是否为施工单位因素、是否是施工单位要承担的风险)、程序也很重要(如清标、备案、招投标的合法性等)。资料如:招标清单、图纸,清标相关资料、会议纪要等,只要能说明问题我觉得都可以用上。

    2011-07-29 17:55:55 

  • 有效的,调整合同价处理。

    2011-07-25 22:07:21 

  • 这个要看,签订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如是固定单价合同,这个可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造价调整合同总价。

    2011-07-26 09:22:18 

  • 应该先看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定,投标单位在投标以前应对招标文件中清单工程量进行核对,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增项,投标人应将其作为质疑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在答疑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如不提出,则视为已包含全部项目。竣工结算时漏项不予调整,但因招标人的失误导致的增项在竣工结算时应与删除。

    2011-07-26 08:29:37 

  • 如果不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按2008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一个有甲方承担,招标清单的工程量误差较大,约为30%,可以在结算时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及监理与甲方代表审核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011-07-26 15:09:41 

  • 这要看你公司签订的合同形式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则应该说工程量调整的可能是很小很小,除非你能推翻招标文件的不合法,比如没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固定总价性质的招标文件必须保证有21天以上的时间给投标单位算量保价等等。 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中标单位只承担综合单价价格的风险。就是说工程量有误差可以按实调整。 你好!信息收到。合同的签订是很严肃的事情。承发包双方都要遵守执行,违反了合约条款就是就属于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后果。 你应该仔细查看合同究竟属于固定总价还是属于固定单价合同、然后再根据合同相关结算条款内容作出自己的判断或作出自己的策略。

    2011-07-26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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