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jylyb 2011-08-11 16:58:45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337查看 7回答
清单计价问题
业主招标清单中的部分项目,在确定总包单位后;又在另一总包单位中出现同部位的项目,在结算时业主是否可以全部直接扣除相关费用
全部回答
(7)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一,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可以。(因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不可能有重叠的,所以拆分后的招标控制价也不可能有重叠的价格,只有重叠的内容而已,所以不能扣除。例如1000万的工程,每个标段500万,不会因为重叠而每个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550万,那两个标段合起来为1100万,可能吗?)。 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的可以调减未施工的内容相关费用,(但投标单位就有损失了,由于重叠部分的影响,降低了其它部分的综合单价)。
2011-08-11 17:04:04
-
这要看究竟是谁施工的项目确定。
2011-08-11 17:00:09
-
把不做那家的相关费用扣除
2011-08-11 17:01:09
-
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的,并且实际也不是施工单位的完成的时是可以扣除的,
2011-08-11 17:01:37
-
同一部位的项目不能再两个单位都发生,最后结算时,是谁做的业主就应该给谁,即使不做的那家也报了相同的工程量及项目,也应全部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这些比较有争议的部分最好能留下一些影像资料,这对结算等都有好处
2011-08-11 17:06:10
-
业主招标清单中的部分项目,在确定总包单位后;又在另一总包单位中出现同部位的项目,在结算时业主是否可以全部直接扣除相关费用 回复:项目不能重复,一旦发现要扣除这部分费用。
2011-08-11 17:00:45
-
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 我认为是的
2011-08-11 17:00:37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