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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2011-08-14 16:10:58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626查看 12回答
结算定额选用
现在遇到一个问题,现在在跟一个工程是2009年年底投标的,当时用的定额是2006定额,现在要结算了,部分变更增加项目是继续沿用2006定额,还是用现在的2010定额呢?增加项目的人工价和材料价是按照09的人工、材料价,还是用现在的2011年第二季度的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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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部分变更增加项目是继续沿用2006定额,增加项目的人工价和材料价是按照09的人工、材料价。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合同约定,要看延期的原因在谁。如果在甲方可以提出索赔。 可以找甲方协商处理办法,签证。
2011-08-14 1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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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材料价超过了09年的材料价的10%的话,可以申请追加材料费
2011-08-15 09: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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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规定变更增加项可以用新定额,则可以用,不然就应该用2006定额;(如果变更增加项不能适用2006定额的,则可以借用新定额。)人工、材料都应该按合同或按实调整。
2011-08-15 09: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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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合同或招标文件没有具体的约定、则结算应该按照投标时期使用的定额进行计价结算。 2、人工单价调整、材料价差调整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011-08-15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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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执行,应该按2006年计算
2011-08-15 0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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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提及的情况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实: 1、双方所签订合同中关于设计变更和修改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结算办法、执行定额范围、涉及调差的具体约定;合同有效执行期内涉及国家、当地政府或当地定额造价管理部门下发文件中,与现合同约定相矛盾时如何实施的相关约定。 2、根据国家、当地政府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合同期内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如定额人材机的调整,新颁布定额的执行等的具体明文规定。 属于有关文件和规定强制性的,既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需要双方协商的,既必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论如何解决处理,只要是与原合同发生变化的,都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补充协议实施。
2011-08-15 09: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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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执行06、增加的材料材料执行2011年二季度
2011-08-14 2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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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增加项目的单价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一般是采用投标的定额即06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
2011-08-14 22: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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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是2009年年底投标的,当时用的定额是2006定额,现在要结算了,部分变更增加项目一般应该是使用2006定额。广东2010年定额是从201年4月1日起实行。 增加项目的人工价和材料价是按照09的人工、材料价,还是用现在的2011年第二季度的价格,这个一般应该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固定单价合同,就需要按原合同单价计算增加项目造价。或按合同约定执行实际施工时间的人工、材料信息价。
2011-08-14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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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在新定额下发时,各省定额站都有个通知,如新旧定额交替使用的时间在同一工程的划分,有详细的规定,请查阅 一般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没有约定,一般仍按旧定额执行
2011-08-15 1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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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合同没约定的话:变更部分按施工同期季度价格走,未变更部分就看价格变动是否超过调整的量?
2011-08-15 16: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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