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抢工,甲方应如何补钱

    施工单位抢工,工期由原来三个月变成一个月,作为甲方应该如何补钱合理?是按普遍的人工提高20%就行还是一项一项的调整呢?一项一项的调整有什么弊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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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一项的调整不好处理,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双方磋商,形成一个补偿费用签证处理的。 没有数据可参考,就是双方协商。 不少啊!!! 不少不就是偏多吗?

    2011-09-02 13:49:57 

  • 现在北京以有一个 工期定额 在那里有详细的规定 压缩5% 每天补 千分之0.2 压缩5-10% 补 千分之0. 4 压缩大于10% 补1%

    2011-09-02 14:05:53 

  • 合同没有约定的话为什么要补钱哦,我给你三个月,你非要一个月,那是施工方的事情,又不是甲方要求你赶工的。 如果是甲方要求赶工,而且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这个事情只能协商解决了。至于协商的依据,那要一项一项去算了,这个很麻烦,连现金的利率,涨价等都要考虑,因此不便操作,那只能去谈判一个双方能接受的金额了。记得曾经做过一个,是分部分项费用的5%记取,可以参考!!!!

    2011-09-02 14:08:49 

  • 作为洽商签证签一个人工费的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协商而定。夜间施工费在措施费里已经记取了。

    2011-09-02 1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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