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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115118lpj 2011-09-17 21:29:01 | 陕西省 其他专业 | 845查看 3回答
人工费调整
有一工程2004年开工,2009年竣工,中间人工费调整了一次,结算时审计说2008.1.1号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人工费不予调整,2008.1.1后完成的工程量人工费按规定调整,合理吗?问题补充:《陕建发2007(232)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标准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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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这就是说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以执行此文件,但要看合同有无执行调价政策条款的约定,如有就可以调整,如没有就需要双方再约定。
2011-09-17 23: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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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就要根据合同或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了,当审议不予调整你可以询问理由。 “帮忙看看这句话“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咋理解是不是说08.1.1前的不调整,08.1.1以后的调整。”你这句话不能说明问题啊,实际工程也无法去操作的。 “这是陕西新出的关于人工费调整的文件中的一句话,结算时人家说08.1.1前的签证人工费不调整,08.1.1后的调整,是不是就是这句话的意思”里面的“以前”和“以后”不连惯啊。
2011-09-17 2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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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具体执行文件
2011-09-18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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