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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虫 2011-10-18 15:09:55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1586查看 1回答
有关钢筋连接的结算问题
在核对钢筋工程量的过程中就柱中直径25以下的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的连接方式发生争议,业主主张直径25以下的,14以上的宜采用电渣压力焊,而承包方坚持直径25以下的全部按照绑扎搭接计算(因施工图纸说明中明确28以上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而未对28以下的钢筋明确连接方式,只说明了,可以采用绑扎、电渣压力焊和机械连接),然后双方翻阅但是施工方案,方案中对小于等于25直接的钢筋采用绑扎的连接方式。后从业主工程部得到信息,因实际施工中,柱中受力纵筋实际采用电渣压力焊,而非绑扎连接,28以上的采用机械连接,故,业主方不同意承包方按绑扎结算。双方就该问题争持不下,请问:1、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2、对钢筋连接方式因作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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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 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施工方并没有按施工方案做,而是电渣压力焊,所以业主可以不同意承包方结算方案,如果业主不计较的话就可以按施工方案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2、对钢筋连接方式因作如何处理? 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和施工规范施工,最好做焊接头签证以便结算。
2011-10-18 1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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