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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 2011-12-04 15:11:31 | 山东省 土建算量GCL2013 | 705查看 4回答
不同的层高如何定义
一工程,一边是条基,为-3.2米标亮,首层地面为0.00;一边为筏板带地下室,标高-3.6,地下室顶板为+0.2,首层高为3.6,请问如何定义楼层;我定义为首层+0.2,地下室为-1层,层高为3.2米,基础为-0.4.定义后计算地下室的剪力墙(-1层)墙高为7.8高,正常应为3.2高,为何,墙的定义是底为基础顶,顶为同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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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深的来定义层高,其他的调整标高就可以了
2011-12-04 1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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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层定义为-3.6米,负一层层高定义为3.4,首层定义为0.0,这是建筑标高,最好还是按结构标高定义。
2011-12-04 15: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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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按深基础标高执行,其他可以进行标高调整
2011-12-04 15: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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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板基础厚度为基础层层高,-1层层高按3.6米定义,首层层高按设计定义即可,这样标高为-3.2米的条基在-1层定义画图(定义时将基础底标高修改为-3.2即可),定义地下室柱、墙、梁、板时,将顶标高修改为“层顶标高+0.2”即可。
2011-12-04 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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