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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桃花换酒钱 2012-03-24 15:12:42 | 山东省 土建 | 460查看 12回答
关于结算问题
总价合同。。。合同中没有关于材料上涨调价条例。。。我单位投标砼价格为133元/m3。。。施工期间上涨到235元/m3。。。。钢筋投标价格为2800元/t。。。施工期间上涨到4450元/t。。。我方提出调整价格。。。。甲方认为总价合同。。不能调整材料价。。。。请问这个总价合同中的材料价格上涨不能调整吗?。。。如果能调整请给个依据,我好去打败甲方,让我们公司少亏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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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楼主你好!总价合同并不是不可调整价格的合同,总价合同一般会写“一方承担一切风险、所有风险”等字样,其实你可以咨询你们公司的法律部,国家合同法明确规定,在中合同不允许出现这种字样,哪怕合同是这样写的,大家也签订了合同,但是,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这种字样在写入合同的时候就是无效的条款,我们可以视为该条款无效,这时候你应该参照上面同行说的,参照政府颁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价格调整。08年由于奥运的原因,北京也出现过人工和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现象,当时很多总价合同且在合同内都明确标明一方承担一切风险,最后甲方还是根据北京政策文件做了价格调整。
2012-03-24 18: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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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就是固定总价了,没有调整的余地,那你公司就亏大了,除非和甲方的关系好可以挽回损失,还得从关系着手。
2012-03-24 15: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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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查看一下山东省建筑工程风险的政策,去年应该发过这个条文,应该这是鲁建标字(2008)27号文
2012-03-24 15: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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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要看你所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明确说明材料价格上涨不调整,如果说明不调整,那么你们是亏定了哦,和甲方好好协商啊;如果没有,看你们是否订立的标准合同,一般有文件规定调整的范围及方法,参照执行,好像分一类材料、二类材料,幅度3%;5%不等,各自调整,好像不取费,仅取材差。
2012-03-24 16: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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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写清楚,我看是要完啊
2012-03-24 17: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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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总价合同,但乙方承担风险的幅度,在合同在是应该约定的,即约定材料上涨幅度在什么范围内由乙方来承担,超过这个幅度就应该调整材料价格。否则就不能显示合同的公平及公正性。
2012-03-24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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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fgvfcxhfdsyhg
2012-03-24 2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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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但材料涨幅过大时,应有政策性的调整文件,这时也应按政策文件执行调整的。
2012-03-24 2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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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政策性文件吧!有的话,就好了,没有就让老板就走走关系吧!人脉也很重要啊!
2012-03-24 2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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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本身的风险都应在合同中体现,如果没有约定就有问题了。
2012-03-24 2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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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你们签的合同月没约定材料上涨的问题
2012-03-24 1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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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回答的很客观,支持楼主看下山东政策文件。
2012-03-24 1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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