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供材税金与实际交纳差额

    甲供钢材按规定建设税3.48%向建设单位计取,而施工单位要向税务机关交5.55%,因上万吨钢材价费用较大,税金差额较大,施工单位没有得到材料价差等利润,施工单位感觉亏损2.07%,不知施工单位是否可要求建设单位补贴多交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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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税务局征收的税金捆绑内容多,远远超出正常税金的范围。 如是正常由施工单位工作内容的征收的税金,多出的税金额度由施工单位自己消化,但甲供材施工单位只是转手,没有从中赚取任何利润,不应该承担多余的税金额度,可以直接向建设方提出,索要多出的税金额度

    2012-03-30 09:07:36 

  • 按当地规定计算税金,5.55%包括其他的税,在管理费用中

    2012-03-29 1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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