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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猪儿 2012-04-05 13:55:26 | 重庆市 其他专业 | 4342查看 4回答
结算时税金调整应按现行文件执行吗?
本工程是10年竣工,12年在办结算 11年出了新文件,税率由之前的3.41%调整为3.48% 合同规定:税金按实调整 那现在结算的税率应该调不调整? 地点:重庆市区问题补充:现行文件:渝建[2011]440号 各区县(自治区)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109号)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79号)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自2011年5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现将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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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0年竣工的工程,12年结算。应按新的税金费率结算。 规定三、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企业从2011年5月1日起纳税的,均应按照调整后的税金计取费率标准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你们施工的工程虽然是在10年竣工,但是没有及时进行结算。没有结算的工程就应该执行新的规定,如果已经结算了就不能再找不。因为你是在11年5月1日以后结算后才纳税的,所以我认为你是应该按新规定调增税率的。
2012-04-05 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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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文件怎么规定的?有没有自多少年多少日之前的完成工程量按原税金计算这么一句?
2012-04-05 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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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按竣工日期执行的,因为你看看调整的那个文有执行日期
2012-04-05 14: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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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调整税金税率
2012-04-05 14: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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