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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雄2008 2012-05-07 09:44:4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其他专业 | 4524查看 3回答
如何在GBQ4.0里处理钢筋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的差值?
我方是甲方,钢筋由我方物资部门采购,是按过磅重量计算(钢筋重量偏差下限),钢筋市场每吨比按检尺加价150元。由于预算是按理论重量计算的,施工单位认为:他们未收到足额钢筋,要求我方补足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给他们,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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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根据《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钢筋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2、6-12钢筋是7%以下的下差 14-20钢筋是5%的下差 22以上钢筋是4%的下差 说下差是理论重量和过磅重量的差别 这个下差标准是钢材测试允许的范围内,超过这个标准,就不是国标了 3、按实际过磅重量(钢筋重量偏差下限)供货,结算按钢筋理论重量,应该是理论重量多; 4、如12钢筋,按理重每米0.888Kg结算,而供货按偏差下限 0.888*0.93=0.82584kg;每米要多结算0.888*0.07=0.06216; 5、关键要确定钢筋实际重量偏差究竟为多少,最好送实验室确定,出具报告,这样才有依据该不该补;
2012-05-07 1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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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是按甲供材走吗?如果是甲供材,应该补给施工单位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差的那部分钢筋的人工机械费,如果不走甲供材,钢筋价格按检尺加价150元计,还要补足差量的人工机械费,当然还要双方谈判决定的
2012-05-07 1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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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货,施工单位应该验收数量。
2012-05-07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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