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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 2012-05-14 16:46:08 | 山西省 其他专业 | 569查看 3回答
工程分包方面的问题
请教一下, 基本情况,有这样一个工程,招标400万,包括打井、配套管网,附属办公楼、电力及设备四块,是以总价400万招标的,实际施工单位不具备四个单位工程的综合能力,可不可以分成四块,分别和四家专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各单位工程要进行分包就可由建设单位分别和四家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还是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和其它三家签订合同啊,这样是不是就存在一个税金多缴的问题啊 1、因为是不同专业,建设单位可不可以在总招标后再把工程分成几块,和几家施工单位订立承包合同,如果这样做,应如何操作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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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主体工程之外的,专业性比较强的可以分包。
2012-05-14 2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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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学习...
2012-05-18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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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之外的,专业性比较强的可以分包,不存在一个税金多缴的问题。
2012-05-16 1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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