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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2012-05-19 22:32:34 | 山西省 钢筋算量GGJ2013 | 962查看 4回答
支座原位标注
支座两边都是梁,左边是KL9,右边是KL10,图纸原位标中,只在KL9的右端,也就是支座的左侧标注了4C25,在支座的右侧,也就是KL10的左端没有标注,在施工时按照平法规则,此支座负筋(扁担筋)是贯通的,长度按支座两边最大一跨的1/3计算的。可是在算量软件GGJ2009中却不是这样计算的,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因为计算结果和实际施工中,钢筋量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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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你们施工的时候就是错误的,两根不一样的梁标注肯定不能通用。
2012-05-19 23: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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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错误了 应该是同一个梁才是这样标注的 顺便再给你补偿一句就是 ,上述说的情况梁没有断开,加入一个2跨的梁不能用两个1跨来代替在支座上部在添加支座负筋,是不一样
2012-05-19 2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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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两边都是梁,左边是KL9,右边是KL10,图纸原位标中,只在KL9的右端,也就是支座的左侧标注了4C25,在支座的右侧,也就是说这个钢筋是KL9上面的支座筋,只要锚入支座的长度符合标准就可以,与别的梁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KL10的左端不管如何标注,都与这个筋无关,只是我们在实际施工时,如果相邻的梁也有相同规格直径的钢筋,为了便于施工,将钢筋通放,但是长度各是各的,在平法规则,此支座负筋(扁担筋)是贯通的,长度按支座两边最大一跨的1/3计算的是指在同一个梁中。
2012-05-20 0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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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确实很少见的.这个应问清楚设计院.自己想出来的没有用的
2012-05-20 08: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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