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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qf534 2012-07-17 07:40:26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7636查看 3回答
临设用的场地是否由业主提供?
由于现场施工要求及业主方要求,临建需迁至另一块地,此地块要收取租赁费用,因此,我施工方是否需要承担此部分临建场地租赁费用?有何条纹规定临设用的场地是由业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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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01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规定如下: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设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如果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临时用地甲方不给(予)提供(甲方另有它用);或甲方提供红线标注之外场地等等情况,都会出现。因此施工企业应当依据甲方招标要求做出自己的报价。不同情况应不同对待,个体工程伸缩性是很大的;如何编好临时设施(费用)造价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是很重要的。 如果是进场后发生的变更,导致与投标时情况不符,可以向甲方索取费用
2012-07-17 0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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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费的场地费当然由甲方进行支付的,这属于甲方的费用范畴,不能由施工方承担
2012-07-17 08: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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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设用的场地是应该由业主提供。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页,第四、(一)最后一行施工用地小于首层建筑面积的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012-07-17 07: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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