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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兔 2012-07-29 09:23:00 | 广东省 市政 | 1383查看 1回答
关于工程税金的问题
中标单位与我方签定合同的承包总价包括了税金,中标单位与业主计量时已经交了税,然后在与我方计量时扣除了税金,按此计量方法下去,我方实际上就没有税金了,但是与中标单位计量时也要求我方交税,凭税务发票拨付工程款,请问我方是否重税了?我方与中标单位计量时还应不应该要求我方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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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你到底是哪方,是分包方?中标是总包方,给分包方的单价已经扣减了税金,正常来讲是不用再缴纳税金。但往往对于总包方来讲,他是需要凭发票才能出帐,这也与工程管理方式有关,双方合同的约定,如单价偿包括税金,但由分包方缴纳,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总包方也是要有利益,它也才会分包工程项目的,也不可能是左手进右手出吧。 “中标单位中标后转包给我方按总承包形式”虽然这种转包的做法违规。这也是目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情况,前面也说了中标方他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吧。 “他已经收取了费用,比如说中标总价1.8亿,给我方承包总价1.5亿含税,是不是他要承担0.3亿的税才合理,不应扣除我方1.5亿的税还要我方交税啊”关键是要看双方的约定,既然是做违规的事情,什么方式都是会有的,没有合理与不合理可言了。
2012-07-29 0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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