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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63.com 2012-07-30 09:39:00 | 上海市 安装 | 3334查看 2回答
让利率的计算是否合理?
在一工程 (开竣工日起2009-02至2011-09) 结算中,遇到清单漏项的材料让利的难题: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价口径组价,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提供的该工程预算价让利率让利,如果该让利率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本工程类型报价让利有效范围让利率的,则按高值让利率让利。其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材料、机械单价采用鸡及顺序按2008年第10期义乌、金华、浙江省造价中心发布的造价信息(不包括副刊)。”,审价单位根据投标报价(93368990元)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招标预算书造价(120645335元),测算出让利率为22.6%,我方不认可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招标预算书,认为应按本工程招标答疑文件中的最高限价(10858.08万元)来计算让利率(让利率为14%), 建设单位提供给审价单位的原招标预算书,从未提供给我方,我方也从来不知道原招标预算书造价(120645335元)的情况,我方在投标时是按照最高限价来基础上进行让利投标的,请问审价单位对让利率的计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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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审计单位让利合理。审计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做法是正确的。责任在于你们在工作中失误,关于招标人提供的该工程预算价你可以找建设单位争辩。 只是个人看法!!
2012-07-30 14: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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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人认为让利合理,因为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甲方都会标注,所有漏项均按让利处理,这方面确实是你们投标过程中的失误,只能吃这个哑巴亏。只是个人见解,
2012-07-30 1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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