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 2012-08-02 20:49:02 | 陕西省 市政 | 1081查看 2回答
工程停工索赔
我单位于2009年5月承包市政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拆迁不到位及周边村庄向施工范围内倾倒渣土,在我方多次请求甲方解决未果的情况下要求停工(2009年11月甲方后来同意停工)。2010年至今多次发函给甲方要求解决问题和复工,前不久发现甲方将一部分工程(200m左右)发包给其他公司(这段我方已经完成了部分工程量)。请问该如何索赔?依据什么条文?谢谢!(看了您的索赔演讲视频中讲到57号令可以全额索赔,但没搜索到。)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首先要看施工合同签定的,合同内容是那些。如果合同里涵盖这部分工作内容,而你方有没有违背合同或解除合同,甲方与另一家签署的合同无效。你可以看一下司法解释和住建部发的结算规定。
2012-08-02 23:25:59
-
已采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己方过错,由对方承担责任。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行为
2012-08-03 07:47:45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