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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126.com 2012-08-06 21:36:56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888查看 12回答
土方签证的问题
大侠们,我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请问下大家,施工方的签证是否给?我是甲方 基础是独立柱基础,持力层是卵石层,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有部分区域没有达到持力层,结构图纸上有说明,需挖至持力层,级配沙石回填至设计标高,估计有1000平的范围左右,这样开挖回填的量,是否要给签证,额外算钱??(我认为,做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施工总承包商,这种现象是可以预见的,而且投标答疑的时候对方没有提出疑问,地勘报告上很明显有部分区域设计表格没有达到持力层,不需签证,是否正确??)合同上是措施费包死不予调整,请教大家给点意见,越详细越好!!!谢谢,如果对方报上签证单,我该如何措词回复,即不用给钱,对方也挑不出什么问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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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是独立柱基础,持力层是卵石层,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有部分区域没有达到持力层,结构图纸上有说明,需挖至持力层,级配沙石回填至设计标高,估计有1000平的范围左右,这样开挖回填的量,要给签证,额外算钱。(做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施工总承包商,这种现象是不可以预见的,而且投标答疑的时候对方没有提出疑问,地勘报告上很明显有部分区域设计表格没有达到持力层,不需签证,不正确)合同上是措施费包死不予调整,增加的土石方不属于措施费;是工程项目费。如果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勉强可以不予计算费用。
2012-08-07 05: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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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算单独计取,做签证
2012-08-07 08: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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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签定的,如果是一次包死的价格(一般这样的合同很少),就有理由不给这笔费用,如果合同规定有调整的条件,如设计变更及其他内容的调整,那么这个基础加深增加造价是最有理由的了,这属于大的变更,况且工程量不算小,施工方不会放弃的。
2012-08-07 07: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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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属于签证项目,理由: 1、招标时一般不提供勘探文件,报价有理由不考虑这方面的支出; 2、即使提供了勘探文件,但并没有实际的处理方案,报价无从定价, 3、常规的地基处理在项目内是列支在不明确项目准备金里,非工程招标分部分项内,有可能出现在预留金里; 4、无论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合同内容都是图纸明示包含的内容的总价或单价,地基处理属于一个单独的分部工程,应予计价;
2012-08-07 08: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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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应该给,这是再有经验的施工方也无法预料到得事
2012-08-07 0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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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因土质造成的加大挖土方量,属于基础处理项目,投标时不好预测多与少,按道理甲方应付这笔费用。但要看投标时施工方是否单独报基础处理这项措施费用。
2012-08-07 0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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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及招标文件有约定按约定。 2.无约定应当办理签证,给予费用。
2012-08-08 15: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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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部分状态是无法准确预见的,地勘只是选中几个点,不可能根据地勘来判断整个地下状况的,这种状况一般都是给予签证的。土方也不属于措施费用。
2012-08-06 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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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回填签证问题的答复 如果基础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地基土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地基经过验槽后地质勘察单位应该给出处理意见,而设计单位应该根据勘察单位的意见来对基础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所以这个情况其实属于设计修改,按你所说的范围有近1000M2,应该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设计单位应该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按此修改通知单施工。 这个情况当然是承包商所无法预计和处理权的,尽管有勘察报告但是这事属于设计勘察范围,当然可以另外算钱。 就算结构图纸上的说明其实是一种简易的出现这个情况时的处理方法。在基础开挖前任何人多无法知道深度、范围,所以这是属于不可预知的。 所以该项工作的工程量业主是必须给予认可的 你的观点、做法是没有道理的
2012-08-06 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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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结构图纸上有说明,需挖至持力层,级配沙石回填至设计标高." ,在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看换填部分的费用有无约定。如无约定该部分费用是应该计算费用的。
2012-08-06 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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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对施工方的态度应放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你说的能预见的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只能是你的片面的想法..你对什么是措施费的概念理解是错误的.前面几位回答的很对.
2012-08-07 09: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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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轻舟的
2012-08-09 1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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