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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yeah.net 2012-08-21 13:30:31 | 上海市 土建 | 1096查看 1回答
沪建交[2012]508号文,提到在建工程应当重新估算保险费
我手上有沪建交[2012]508号文,提到在建工程应当重新估算综合保险费,超过退还金额的,应当申请追加。(新建工程综合保险=人工费*29.41%) 请问退还是怎么算的,追加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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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在建交委74号文下发之前,各在建项目均以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费实行务工人员保险,74号文下发后,停止缴纳综合保险费,取而代之的是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 该费用 建筑和装饰工程 人工费*29.41% 安装工程 人工费*29.14% 退还:如原一次性缴纳的综合保险费(扣除2012年4月前已使用的)大于按重新估算的社保费,则差 额部分退还给业主。 反之,则可向业主申请追加社保费。
2012-08-23 22: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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