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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96 2012-08-22 11:28:06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2197查看 4回答
关于广东省“材料保管费”问题,求指教~~
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材料保管费 按2% 计取,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此费用没做任何改动(按2% 计取),但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甲供材,结算时建设单位要扣除施工单位此项费用,请问何不合理?理由是?请高手指教!谢谢!问题补充:不存在甲供材,造价单位在编制标底(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又计取材料保管费,不就给施工单位设下个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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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甲供材淡然不能记取保管费了,扣除是应当的
2012-08-22 1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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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材料保管费 按2% 计取,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此费用没做任何改动(按2% 计取),但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甲供材,结算时建设单位要扣除施工单位此项费用,请问何不合理?理由是?请高手指教!谢谢! 材料保管费包括乙供材部分的所有材料都要取材料保管费。
2012-08-22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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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甲供材料时即不予计算甲供材料保管费。 2、乙方自行采购供应的材料价格中应该是包含采购运输保管费的,此部分费用不能扣除。但也不能再另行计算2%的保管费。
2012-08-22 11: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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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如果已经确认是按投标价办理竣工结算时,那么扣减就不合理,因为施工方的报价已经取得了业主的认可。
2012-08-22 1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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