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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m628 2012-08-30 22:50:35 | 江苏省 土建 | 6482查看 6回答
材料差价怎样计算
请问比如在招标的时候材料价格为95然后在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为90、90、95、95、95、100、95,这种情况下是否要计算材料差价,要算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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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同对于材料调价的规定了。看哪些材料可以调,哪些不可以调。哪些超过多少能调?调价时怎么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新规定。就参照地方性调价规定。
2012-08-31 16: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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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材料数量*(90+90+95+95+95+100+95)/7*(1+税率)
2012-08-31 14: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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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合同规定了 清单合同规范里面是规定 施工方承担5%的风险价格 有些是按实结算 如果是5%的话 那价格在(1+-0.05)*95 直间波动 不调价 按95计算 超高部分或者低于部分 归属甲方 如果按实结算 那就多退少补了
2012-08-30 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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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与投标的材料价格不同是否可以调价差,这要看 合同内容双方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合同约定可以调价,按进的各批材料数量加起来计算出总数量, 再用各批进的材料数量除以总数量求出各批材料量占总量的百分比,再 用各批材料单价分别乘以求出的百分比加起来就是平均单价,用新组成 的平均单价与原投标单价相比找出价差,再按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差调整 调整办法进行调价。
2012-08-31 0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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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数量*材料差价,得出的费用只记取税金。
2012-08-31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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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材料价差如何计算或调整,首先必须按照所签订合同中有关材料费及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条款明确约定进行。 如合同约定施工周期内材料价格升降5%以内时不予调整时,即无论增加或者减少5%以内都属于甲乙双方承担的风险范围,即不减少也不增加。 施工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材料价格变化不一,若合同应该采用执行施工周期内材料加权平均价时,则按照不同时限价格合计之后除以时限即得出加权平均价。 以施工周期内材料加权平均价减去中标价之后的价差再扣除5%即得出所应该据实造价调整的材料差价。 还有另一种就是不约定价差升降比例时的据实调整,就是以施工周期内的材料加权平均价视为市场价减去合同材料单价,即得出据实调整的差价。
2012-08-31 0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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