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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894691510 2012-09-06 15:18:05 | 陕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3091查看 3回答
经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部分不优惠怎么处理?
我们结算用99定额,合同约定税前造价优惠4%,甲方认质认价材料部分不予优惠。 针对这句话: 1、造价优惠是在不含税造价(取劳保、四项保险、安全文明之前),还是在税金项前面(取劳保、四项保险、安全文明之后)?就是说这几项费用是否参与优惠? 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部分不予优惠,该部分指的是“所有认质认价材料单价*数量之和”不优惠,还是“认质认价材料价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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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指取了安全文明施工等之后的优惠; 2.指认价材料的合计不予优惠。
2012-09-10 1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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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价的材料价格,与其它材料一样的计算方法。 2、“不予优惠”是意思,就是价格不参与下浮。
2012-09-06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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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约定税前优惠4%,不包括甲方认质认价部分; 2、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乘以数量部分进入材差,只计算税金;
2012-09-06 15: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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