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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ee1986 2012-09-24 18:19:27 | 河南省 其他专业 | 1654查看 3回答
可调价格合同
现有一个结算,合同签订的为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若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执行,材料部分价款按所发生季度信息价调整。此工程按照清单招标,想问的问题:1、清单量和价是否可以调整;2、签证变更部分是否可以采用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还是重新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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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个合同约定的应该是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部分的工程量,材料部分价款按所发生季度信息价调整。清单量和原合同价是不能调整的。 签证变更部分原投标清单有相同或相近的清单子目的,可以采用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调整材料价差。原投标清单没有相同或相近的清单子目的,应按原投标清单计价方式重新组价,材料价款按所发生季度信息价计算。
2012-09-24 18: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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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量价分离的 综合单价不能调整 然后调整工程量 按实际发生结算 至于产生材料价格的波动 按实际市场价调差取费 至于签证变更 要看原合同有没有类似的项 如果有 取原合同的综合单价 填入量就行了 然后材料还是按实际调差 如果远合同没有 那就从新组价
2012-09-24 1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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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叙述的合同约定情况: 1、原合同清单量和综合单价是不能变更调整的。 2、只有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才能够按照河南08定额以及据时信息价调整材料价差计算所增加或者减少部分工程造价。
2012-09-25 08: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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