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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 2012-09-27 16:45:08 | 河南省 其他专业 | 405查看 1回答
综合投资项目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技术资料之四
综合投资项目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技术资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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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 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3.5.1.5 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3.5.2 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3.5.2.1 采用下走线方式、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3.5.2.2 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5.2.3 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3.5.3 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3.5.3.1 模块设备应完整无损,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3.5.3.2 安装螺丝应拧牢固,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3.5.4 接地要求:
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保护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压接处牢固可靠。
3.6 缆线敷设;
3.6.1 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3.6.1.1 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3.6.1.2 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6.1.3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3.6.1.4 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5 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3.6.1.6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屏蔽4对对续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b 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l.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3.6.1.7 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3.6.1.8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3.6.1.9 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果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3.6.1.10 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s。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3.6.1.11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0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1规定。
2012-09-27 16: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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