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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大侠 2012-11-01 21:17:08 | 湖北省 其他专业 | 2226查看 2回答
关于合同未明确的疑问!!!!
一个附属工程, 在合同中 未明确约定 到底是 固定总价 还是 固定单价 或是其他形式, 均没有说明 在合同条款中 只有约定 商品混凝土涨幅10%以内不调整 10%之外 可以调整,对于其他材料没有做约定。 对于工程量增减和变更以签证为准。 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一个据实结算的合同。 1.现在工程结算,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部分是全部参考原投标的综合单价,还是重新按照市场价组价????? 2.设计变更部分和原标书漏项的部分,是重新按市场价计算综合单价么? 3.投标书中暂列金额有一个预留金, 现在工程结算, 如何处理这个预留金? 我个人理解 预留金是甲方提供的, 与施工方无关, 如果实际中未使用预留金, 在结算书中 应该不计算预留金,不知道是否正确? 还望高人们 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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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一个附属工程, 在合同中 未明确约定 到底是 固定总价 还是 固定单价 或是其他形式, 均没有说明 在合同条款中 只有约定 商品混凝土涨幅10%以内不调整 10%之外 可以调整,对于其他材料没有做约定。 其他材料不调整; 对于工程量增减和变更以签证为准。 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一个据实结算的合同。 工程量增减应该在变更里体现。 1.现在工程结算,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部分是全部参考原投标的综合单价,还是重新按照市场价组价????? 执行原合同单价; 2.设计变更部分和原标书漏项的部分,是重新按市场价计算综合单价么? 合同时没有的综合单价可以执行市场单价,但合同组价原则不能改变,如取费的费率,人工单价等; 3.投标书中暂列金额有一个预留金, 现在工程结算, 如何处理这个预留金? 我个人理解 预留金是甲方提供的, 与施工方无关, 如果实际中未使用预留金, 在结算书中 应该不计算预留金,不知道是否正确? 你个人认为是不正确的,暂列金额最终以变更形式体现,结算时要增加变更金额,冲减合同中的暂列金额,暂列金额的操作http://blog.fwxgx.com/articles/61260非常明确,照此执行不用怀疑。
2012-11-03 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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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虽然合同没有约定,但是因为是清单招标的,按照清单计价规则,应该是固定单价的。 1、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部分是全部参考原投标的综合单价,还是重新按照市场价组价?????应该是参考原投标的综合单位 2、设计变更部分和原标书漏项的部分,是重新按市场价计算综合单价么?应当是乙方按市场价重新报价,由甲方确认。 3.投标书中暂列金额有一个预留金, 现在工程结算, 如何处理这个预留金? 这个预留金如果没有发生,是不应当计取的。
2012-11-01 2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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