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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手 2012-11-12 09:14:12 | 山西省 其他专业 | 2823查看 1回答
关于预制构件增值税的问题
十一、构件增值税 施工企业自行生产的预制构件(混凝土、木、金属),编制预(结)算时,按《山西省计价依据》中相应定额制作价格的60%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计取各项费用。施工企业向生产销售厂商购买的成品构件,不得另计增值税。 以上的计算中按《山西省计价依据》中相应定额制作价格的60%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计取各项费用的60%是不是错了呢,2005定额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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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个问题是定额编制的问题,你只能是去定额站咨询。 这是原则问题,当然得去定额站咨询。
2012-11-12 0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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