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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qq.com 2013-05-13 10:32:02 | 河南省 审核 | 2988查看 5回答
关于材料费风险系数问题
现有一工程,投标时按照招标约定按第一季度材料价格调整,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3个月,材料费随之大幅上涨,请问;' 1.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能否调整?合同约定按第一季度调整. 2.关于材料费风险系数河南省是否有相关文件说明,如果有请指明一下,非常感谢! 3.如果补充签证是否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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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关于材料费单价的调整:根据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约定了执行信息价时间范围的,原则是仍然应该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并直接影响到材料价差的较大或极大变化时,双方应该另行补充协商约定执行信息价的时限范围。一般都是可以据实进行调整的。 2、如果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约定双方各自的材料价格差异风险范围时,一般应该约定的正负10%左右,超过部分均由该据实减少或者增加调整。 3、至于补充签证,如果是建设单位主管人员、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的,并可以调整的。
2013-05-13 11: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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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建设单位调价的相关协议是不可以调整的,这个必须要和建设单位协商,原因是甲方造成的。
2013-05-13 10: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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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很详细的。
2013-05-14 1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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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费风险系数问题? 我的回答:投标时按照招标约定按第一季度材料价格调整,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3个月,材料费随之大幅上涨:1.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是能够进行调整的;2.关于材料费风险系数河南省应该也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在清单计价规范上对风险分担有明确的要求,你可以查阅一下你们河南的清单计价规范及宣讲材料,就可以找到结果的;3.如果补充签证是应该予以调整的。
2013-05-13 1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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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一工程,投标时按照招标约定按第一季度材料价格调整,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3个月,材料费随之大幅上涨,如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材料费大幅上涨,超出施工单位承受能力的,工程结算时,可以按实际施工时间的信息价调整材料价差,但调整方法、调整幅度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材料费风险系数国标08清单规定的是10%。关于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办法,你可以参考豫建设标[2008]11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处理。 三、[2008]11号说明:发承包双方对材料调价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所以补充协议只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就可以按补充协议调整材料价差。
2013-05-13 11: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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