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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ming 2014-06-20 01:24:47 | 河北省 其他专业 | 1298查看 6回答
结算时洽商是否可以这样控制?
招标时是08清单,施工单位提高了管理费和利润。结算时施工单位分为了原报清单、清单调整、未施工、清单漏项、工程造价5部分,并且这5部分的管理费利润均按照投保时的标准计算。 结算时将其分为执行原中标单价部分(未施工部分在这里直接扣除)、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包含清单内项目变更及洽商),请问: 1.如果没有图纸会审等文件,清单漏项是否给? 2.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是否可以按照取费标准给定的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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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如果没有图纸会审等文件,清单漏项是否给?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变更或签证,清单漏项应该计算; 2.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是否可以按照取费标准给定的记取?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应该按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计算,不再按投标标准计算。
2014-06-20 06: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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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图纸会审等文件,清单漏项必须给。
2.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不可以按照取费标准给定的记取,应该按照投标时的标准计算。
2014-06-20 07: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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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图纸会审等文件,清单漏项应该补充予以结算。前提是: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不是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清单是发包人编制。 2.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原则应该按承包人投标时的管理费、利润费率计取,除非合同约定按“取费标准”费率计取。
2014-06-20 0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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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漏项与图纸会审没有关系,图纸会审增加或者减少叫变更,按变更处理,漏项是指原设计图纸明确的内容,招标人清单漏列,清单计价规范明确,这个是招标人的责任,肯定要结算,关于取费,合同明确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审核(实际是协商)计入结算。
2014-06-20 2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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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是08清单,施工单位提高了管理费和利润。结算时施工单位分为了原报清单、清单调整、未施工、清单漏项、工程造价5部分,并且这5部分的管理费利润均按照投保时的标准计算。结算时将其分为执行原中标单价部分(未施工部分在这里直接扣除)、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包含清单内项目变更及洽商),请问: 1.如果没有图纸会审等文件,清单漏项是否给?
给
2.清单漏项、项目重新组价部分的管理费、利润是否可以按照取费标准给定的记取?是
2014-06-20 0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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