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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 2014-12-18 14:23:31 | 湖北省 土建 | 1514查看 4回答
关于索赔问题
现场主体施工与桩基施工为两个施工单位。再桩基完成后,由于质监站验收不合格,质监站要求进行桩基抽芯检测,但桩基单位迟迟未进行检测,拖了十多天才开始检测。现主体施工单位向我们甲方提交了一份索赔签证单,认为拖这十多天造成了他们工人没事做,给他们造成人员窝工及机械待工损失等,请问乙方提交这个签证合理吗,为什么?求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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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种情况是可以索赔的,但是不能索赔窝工及机械待工损失,可以合理进行工期索赔。
2014-12-18 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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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合理的
1、要看看与主体结构单位的合同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
2、该单位是否在提交索赔签证单的同时提供相应的开工令或进场通知书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文件
3、核实该单位上报的人工、机械是否如实申报
2014-12-18 14: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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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这个股要求合理的。依据合同范本的通用条款,应该索赔。
2014-12-18 14: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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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啊。由于非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方的损失,人家当然会要求索赔
2014-12-18 16: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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