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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叶桐 2021-01-11 11:53:26 | 山东省 土建安装装饰园林水利 | 571查看 3回答
无效合同,已标价的清单能用吗,施工方让利4%还合理吗
法院判定施工合同无效,申请司法鉴定。工程都验收合格了
1、是否可以参考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只有电子表格,规费,税金如何进行调整,操作?
2、材差如何进行调整,还是按合同来吗?
2、施工方让利4%是否还有效。
各位老师,以上问题是否有法律解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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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新司法解释中,但《民法典》立法中已有的一点变化
《民法典》79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已废止法释〔2004〕14号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021-01-11 1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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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三方司法鉴定建议,最终是由法院的法官裁决
2021-01-11 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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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质量合格按合同约定结算原则办理。
2023-10-07 22: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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