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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欢你 2024-11-25 16:35:27 | 湖北省 装饰结算计价软件GCCP | 778查看 5回答
关于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内做法变更需要重新组价吗
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原投标墙裙报价比较高400元/平,后业主将原投标清单基层板为18mm阻燃板,因现场原因改为12mm阻燃板,现在结算审计根据原则说此部分是变更,应该重新组价,组价200元/平,这样是否不合理,应该怎么反驳呀,请大佬教教萌新
2024-11-25 16:39:55 补充
现在我(施工单位)认为这个应该以价差方式计取,但是审计单位要求重新组价,且原价格低的也不予调整,我认为已经修改合同原则了(将固定单价合同修改成据实结算合同),请问我这个理解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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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要重新组价的。
2024-11-25 16: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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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变了,就可以拿变更反驳。
2024-11-25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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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基层的差价调整了就行 其他的还需要坚持原有的价格~
2024-11-25 16: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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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合同 是否有条款约定。
如果没有
就把基层的差价调整了, 其他的还需要坚持原有的价格。
单单调一个基层板厚度,应该不至于要一平方200元吧
2024-11-25 1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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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3清单计价办法变更估价原则,合同单价有相同的,按相同、有类似的按类似、没有的重新组价。原投标清单基层板为18mm阻燃板,变更为12mm阻燃板,属于是相似,调整主材的价差即可。
2024-11-25 1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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