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方变更,原清单项目特征是3类土,现场实际是4类土,结算怎么处理

    假如投标不平衡报价1元/m3,定额重新组价3类土6元/m3,四类土8元m3。项目投标下浮率10%

    1. 按定额组价的补差价,最终结算价=投标价+补差价=1+(8-6)=3元/m3

    2. 按重新组价的8元,扣除投标的单价进行补差,最终结算价:8*(1-10%)-1=6.2元/m3

      哪个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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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一个

    2024-12-26 09:17:17 

  • 2更合理~

    2024-12-26 09:17:34 

  • 施工单位主张按清单未列项按6.2

    2024-12-26 0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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