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陕建发【2021】61号文第二条的怎么解读正确?

    项目非招投标项目,是2015年12月签的合同,2017年8月结束施工,至今未正式结算,现提出按陕建发【2021】61号文规定,将养老保险计入工程造价进行结算,是否合适?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你好,这个是否计入,和文件是无关的。是看在2015年2月中标后,建设方是否缴纳这个养老。如果建设方缴纳了,那么结算时不可能在记取一遍的,这样就重复了。如果缴纳,那么施工单位时可以到政府部分申请退还的。

    如果未缴纳,那么这个就可以按照这个文件执行的。

    2025-02-11 22:56:47 

点我,有新答案通知你哦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