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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yworking 2011-05-30 10:34:23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5128查看 15回答
施工方不来结算怎么办?
有一个50万的市政工程的结算审核,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拨款。 由于该施工方老板请的预算员没有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把绝大部分的定额套成建筑定额,并且单价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信息价,导致结算总价过高,给他审核后,现在的结算总价约为35万元。 请问:现在施工方不愿来结算,是否原来拿到甲方的工程款已经足够了?现在这个35万是否比他已经拿到的工程款要低呢?所以来了也白来? 再假设一种情况,如果他来结算了,而实际他原来拿到手的工程款确实比这个35万多一点,到最后是否要再向财政局交出多出来的这部分钱?(我是这么猜的,不知道现实中是否是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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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结算审核价格远远低于送审价、然后施工方不愿来进行结算核对。很大程度上可能真的属于工程款已经超付,但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但不管怎样、帐总是结的。你可利用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通过甲方对其约束。也可以直接与甲方交涉此事。一个项目的审计不可能因为无限期的等待而荒废人力、造成审计单位经济损失。
2011-05-30 1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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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是不是拿审计费、或者总额已超。
2011-05-30 10: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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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不来结算,肯定是觉得拿的差不多了,来了说不定还得退回一部分,你说他肯来吗?这主要是进度款支付管理混乱导致的。他来结算,肯定要再向财政局交出多出来的这部分钱。
2011-05-30 10: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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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是施工方不来结算,审计和甲方如果是比较公正基本无误的情况下,可以以公函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同时给予一定的期限,由施工单位联系工程负责人,催促前来结算,如过期不来,审计方可以和甲方进行处理此事,并将结果告知施工单位,如工程款少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付款。如工程款多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退款。
2011-05-30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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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院追索
2011-05-30 10: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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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的35万元。是谁审的?有“权威”吗?若干有。那就要通知施工单位,如果他们无异议。多拿的钱应退回来,不退,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2011-05-30 1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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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原则上是要经过双方核对认可才可以定稿的,不是单方面就可以定的。如果对方一直不来对,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011-05-30 1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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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的进度款没有付到35万、可以通知甲方进度款暂缓支付;如果支付已经超过35万、需要下书面通知规定日期、要求他来结算。到期依旧不来的、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等方法。但是尽可能的协商解决
2011-05-30 13: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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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结算。施工方不来结算办理手续,你可以先用发信件的形式告知施工方,要求在某个时间内办理对数等手续。施工方不愿来,可以原因是多方面的,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工程款超支等等。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法院或者仲裁,把事情了结。这样超支部分就可以起诉法院追索。
2011-05-30 10: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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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先是通知,如果未果,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调解,仲裁,诉讼等等。仲裁比诉讼要快。
2011-05-30 11: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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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书面通知给施工单位,限定日期来结算,逾期不来按照你们做的结算定案。并且申明,超过多少天不退款,要起诉法院。
2011-05-30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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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施工方交钱一般情况下是行不通的,除非想法院起述。他们不来结算,你可以向他们下发书面版的结算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算,如果不来就按规定执行。
2011-05-30 15: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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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虚报一个审计结果为60万,施工单位一定会来。
2011-05-30 15: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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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知甲方进度款暂缓支付;如果支付已经超过35万、需要下书面通知规定日期、要求他来结算。到期依旧不来的、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等方法。但是尽可能的协商解决
2011-05-30 15: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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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施工方结算日期,总是不来就按合同办事,一般合同都有这方面的条款,双方发生争执找仲裁,或找法院。最终得有解决的办法。施工方躲的了初一,躲不过去十五。
2011-05-30 16: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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