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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snoopy 2011-10-20 22:57:34 | 山西省 其他专业 | 1239查看 2回答
招投标及清单计价
说明: 建设项目A,09年底通过招投标,由B公司中标,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主体建筑、装饰、水、暖、电。到了11年,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出了精装修图纸、弱电、消防、暖通、外网、景观照明、配套附属建筑、构筑特等。 问题:1、新增工程项目是否还要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合同价格,还是不经过招标程序,由B公司直接以预算书形式(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格? 2、新的精装工程综合单价与原装饰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如何处理?有无关联关系? 3、可不可以,将原装饰工程全扣减,按新的精装预算价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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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说明: 建设项目A,09年底通过招投标,由B公司中标,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主体建筑、装饰、水、暖、电。到了11年,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出了精装修图纸、弱电、消防、暖通、外网、景观照明、配套附属建筑、构筑特等。 问题:1、新增工程项目是否还要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合同价格,还是不经过招标程序,由B公司直接以预算书形式(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格? 2、新的精装工程综合单价与原装饰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如何处理?有无关联关系? 3、可不可以,将原装饰工程全扣减,按新的精装预算价据实结算。 1、新增工程项目一般不需要再通过招标来确定,甲乙双方协商一下,由B公司直接以预算书形式(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格。 2、新的精装工程综合单价与原装饰工程的综合单价,有类是项目可以参照,没有的重新确定。 3、也可以,将原装饰工程全扣减,按新的精装预算价据实结算。
2011-10-21 0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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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工程项目不要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结算价格,由B公司直接以结算书形式(清单组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结算综合单价。 2、新的精装工程与原装饰工程不是一种施工方式,结算时由B公司直接以结算书形式(清单组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结算综合单价。 3、只要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原装饰工程全扣减,按新的精装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2011-10-21 05: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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