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标准”后“定额、信息价”真的不能作为计价依据了吗?

“24标准”后“定额、信息价”真的不能作为计价依据了吗?

计价依据


一、“定额、信息价”能作依据吗?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24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主要变化时有断话是这样的:“在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中,不再将政府定额和信息价作为主要的计价依据,增加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数据库,以及投标人装备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内容,综合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考虑要素”(见下原文截图)

造价技能

    从解读中明显可见,“24标准”重要的一点就是“强调市场、强调数据”。由于“24标准”变为了推荐性标准,少了强制性,所以,能否完全按照执行,尤其是“定额”和“信息价”不作为依据,人们对此一直持怀疑态度

    我们再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5.2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计量与计价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工程需要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7.工程价格信息及造价资讯,工程造价数据及指数;(见下原文截图)

定额

    “24清单标准”十分明确:“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计价相关规定”也可作为依据。那么省、部级颁发的“定额”显然属于“计量、计价相关规定”的范畴,“信息价”当然也同属“工程价格信息及资讯”之列。

    “24清单标准”是广义的表达,可由各地完善、补充,并未十分明确“定额、信息价”不能作为依据。


二、“定额、信息价”可以作为依据

  这不,陕西省住建厅就下发了文件,其中的“两条”要求就与“不再将政府定额和信息价作为主要的计价依据”完全相悖。文件明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应符合:

    1、本标准和陕西省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消耗量定额、费用规则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及资讯、工程造价数据及指数,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见下原文截图)

计价

   由此可见,陕西住建厅的“标准”十分明确,“定额、信息价”可作为依据。在此,我对陕西住建厅表示高度的认同,因为它是对“24清单标准”具体化的落实。


三、说在最后的感悟

  1、既然定额、信息价不作为依据,何必劳民伤财再发布新的定额(如:陕西、湖北、辽宁…… 尤其是辽宁,新定额五月一日刚刚启用),造价管理机构也没有必要再发布信息价;

  2、有人说依据的是市场,这没错,但同样的东西,市场价也不同,没有绝对。争论的最后,掌握主动的永远在拿钱的一方手里,很不公平,也不公正。再说,每月一期信息价的本身体现的就是市场,难道政府部门颁发的代表不了一般的市场?用这个做依据,可有效的减少争议、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加公正;

  3、不可否认,现在的咨询公司都拥有海量的数据库,但这是他们自己的数据,可作为他们自己的依据,代表不了别人,更不能强加于人。如果政府管理部门的东西都不能作为依据,他们数据理所当然也不能作为依据。

  4、“市场”、“数据”这个词汇很广义,“强调市场、强调数据”,需有个较具体的、狭义定义,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陕西省住建厅制定的就是“规矩”。

  5、随着“24标准”落地的倒计时,相信,各省市自治区类似于陕西省住建厅的自主“标准”将会有很多的出现。匹配“24标准”的新定额也将会陆续颁发或在紧锣密鼓编制、发布的路上……

    最后借用千赢官网首页登录入口造价圈范志刚老师的话作为本文结束语“定额是很好的数据库,但我们不能被定额束缚”如何用好定额、用好定额数据,体现的是基础的厚度、“施工、预算、成本三位一体”的综合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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